{菲乐}{菲乐平台}市场分析报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6期)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06批次,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振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琼山尚宜加佳旺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定安龙湖成诗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其中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琼山美佳琅水果摊销售的橘(砂糖橘),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琼山张木生豆芽店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文昌翁田兴达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安阳市开天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其中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三亚荔枝沟钱宏菊副食摊销售的鸡蛋,其中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三亚吉阳符生滨水产品铺销售的基围虾(淡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三亚吉阳区君君淡水鱼摊销售的黑鱼(淡水鱼),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临高临城莉燕猪肉摊销售的、标称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生产的猪后腿肉,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澄迈瑞溪福瑞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的农家黑猪肉腊肠,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定安雷鸣王家花生榨油加工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①甲氧苄啶║76.3µg/kg║≤10µg/kg;②磺胺类(总量)║232µg/kg║≤10µg/kg
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海南省省直辖临高县临高县临城镇龙贯村委会龙贯新村(附近)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椰海大道与中山南路交汇处椰海综合批发市场水果区A1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