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干制品的消费提示!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果蔬干制品的消费提示
时间:2024-01-17 08:21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微信号原文:
核心提示:新鲜水果蔬菜是人们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果蔬干制品保留了果蔬中的活性成分,延长了果蔬货架期,是广受消费者喜爱的休闲食品。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食用果蔬干制品,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新鲜水果蔬菜是人们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果蔬干制品保留了果蔬中的活性成分,延长了果蔬货架期,是广受消费者喜爱的休闲食品。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食用果蔬干制品,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果蔬干制品是以水果和蔬菜为主要原料,经过不同的预处理,包括切分(或不切分)、打浆(或不打浆)、烫漂(或不烫漂)等工序,然后通过干燥工艺制成调味(或不调味)食品。一般遵循GB/T 23787-2009《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NY/T 435-2021《绿色食品水果、蔬菜脆片》、GH/T 13262021《冻干水果、蔬菜》等规定要求。果蔬干制品的主要加工方法是干制脱水,包括自然晾晒、热风/热泵干燥、真空冷冻干燥、压差闪蒸和真空低温油浴干燥、微波干燥等多种方式,其中热风/热泵干燥是工业生产中最普遍使用的干燥方法。
果蔬干制品包括水果干类、蔬菜干类和果蔬脆片类。水果干类如苹果干、桃干、葡萄干、枣干、杏干、柠檬干、无花果干、芒果干、龙眼干等;蔬菜干类如辣椒干、番茄干、胡萝卜干、甘蓝干、花菜干、竹笋干、南瓜干等;果蔬脆片类如真空冷冻果蔬脆片、真空低温油浴果蔬脆片、压差闪蒸果蔬脆片等。
在果蔬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通常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的亚硫酸盐等形式添加,或者通过硫磺熏蒸处理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0-2014)规定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允许用于水果干类、干制蔬菜,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在水果干类中不超过0.1g/kg,在干制蔬菜中不超过0.2g/kg(脱水马铃薯为0.4g/kg)。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属于违法行为。
二氧化硫可以帮助果蔬干制品保持美观和延长保质期。果蔬干在制作过程中可能会因氧化而导致颜色变暗,添加少量亚硫酸盐有助于漂白食品、预防褐变、抵御腐烂和虫害。此外,通过二氧化硫气体的熏蒸处理,可以减少果蔬原料中氧化酶的活性,使成品色泽明亮迷人。
二氧化硫可溶于水,如果消费者担心潜在的二氧化硫超标风险,可以在食用前通过冲洗、浸泡等方式处理部分果蔬干制品,处理后去除多余水分以防止霉菌生长。此外,果蔬干制品开封后尽快食用完,并保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以保持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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